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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逃税款1000余万元 法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记者 安娜)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少结转成本、少记收入等方式,在8年多的时间里少缴税款高达1000余万元。然而,面对税务部门的多次下达追缴通知,该企业仍未补缴税款。10月25日,记者从新城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公司法人因涉嫌偷逃税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久前,新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呼和浩特市税务部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称:呼和浩特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偷逃税款合计1000余万元,多次下达追缴通知,该企业仍未补缴税款。为维护辖区内经济秩序稳定,维护国家公平税收秩序,经侦大队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立案侦查,组织精干警力开展工作。经大队侦查员缜密侦查、细致研判,多方取证调查,发现呼和浩特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2011年至2019年期间,以少结转成本、少记收入等方式少缴税款合计 10021020.84元,呼和浩特市税务部门于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13日向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该企业未补缴税款,涉嫌逃税罪。

日前,办案民警依法将该公司法人王某某传唤到案。经讯问,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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