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韩立波)10月29日,记者从赛罕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作用与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赛罕区人民法院和赛罕区司法局共同成立了赛罕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据了解,赛罕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设立在赛罕区人民法院。该中心的成立,能够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作用。“发生行政纠纷之后,我们可以通过和行政机关进行协调,在源头上解决行政相对人想要实现的诉求,可以进一步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据赛罕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对行政争议提前预判、共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等方式,实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实现。赛罕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法院在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对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以化解中心成立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主动帮助、推动政府及其部门解决好突出问题、改进和完善治理,减少争议发生,实现最佳司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