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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消防联合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徐达明)为切实加强消防通道管理,有效解决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10月30日10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赛罕区大队联合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效率,更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10时许,交管赛罕区大队五中队的交警来到讨号板新村小区东门的万和巷,检查过程中发现,小区东门的消防通道门口停着3辆私家车。交警电话通知车主挪车,10多分钟后依旧不见挪车,交警随即拿出执法记录仪,对3辆车进行了违法停车处罚。之后交警继续拨打3名车主的电话,但是等了20多分钟,依旧没有人挪车,随后,交警对违法车辆进行了拖车处理。

此次行动,两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行动伊始,联合执法人员对赛罕区通和北街、万和巷等周边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机动车违规停放在消防通道上,有的车辆甚至将消防通道完全堵塞,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伊里特对记者说:“车辆违法停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通道,对于消防救援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无法通过消防通道进入火灾现场,延迟了灭火时间,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平时消防部门只能对堵住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提醒和警告,跟交管部门联合治理,可以有效地清理出消防通道。”

据了解,当天的联合整治行动,一方面通过交警的严格执法,有效打击了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为火灾等紧急情况的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了消防通道的重要性,增强了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青城交警提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占用消防通道,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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