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批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支行金融许可证已完成变更申领,现将更换后的金融许可证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支行
简称:兴业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支行
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17年09月01日
机构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道人才创新谷8号商业楼102/103室
机构编码:B0013S215010028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发证日期: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