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3年6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各项指标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2022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我市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方面、截污管网建设管理方面以及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会议建议:
一、不断深化认识,全力加强环境治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积极探索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首府实践。要准确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内在要求,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要求上,完善“大环保”工作机制体制,化解生态环境领域深层矛盾和问题。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生态环境政策,加强规划先行和多规融合,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效,引领生产生活绿色转型有序推进,引导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
二、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战略导向,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打好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提升黄河防凌防洪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黄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与沿黄城市协作交流机制,共同保护好“母亲河”,全力打造“幸福河”。
三、实施重点攻坚,持续打好污染防治
要围绕既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各领域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臭氧、柴油货车污染等拖后腿指标,精准实施技术攻关,确保如期达标突破。同步加强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把雨污分流全覆盖作为实施碧水保卫战和的重要抓手,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度,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长效落实。加快推进固废精细化管理,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全过程闭环管理能力建设,促进再生建材等绿色产品消费,完善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填埋场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生态修复争取主动。
四、全面加强保障,夯实绿色发展后劲
在资金投入、队伍建设、法治体系和共建共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意见以及环保法生态环境保护配套财税制度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经济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一支专业化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执法队伍,加强空间遥感、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运用,完善跨部门跨市域监测数据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与司法衔接效率,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结合新发展阶段新要求,加大地方生态环保领域“小快灵”立法力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全社会环保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公众增强环境权利义务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积极参与环保实践。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环保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全面形成生态保护、治污攻坚共责、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五、从严从实抓好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紧盯未销号的中央及各类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责任清单,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力争实现遗留未销号问题早日清零;开展常态化“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以巩固督察整改成果为契机,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形成问题发现及时、预警溯源精准、分析研判科学、案件查办高效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确保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整改见效。
请认真研究办理该审议意见,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要求,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两个月内(2023年9月21日前),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征求意见,四个月内(2023年11月2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督办责任单位: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督办责任人:李朝晖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