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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例制度建设推动首府人大司法监督与时俱进

本报讯(记者 耿欣 通讯员 王璐)近年来,市人大内司委按照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不断加强司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首府实际,围绕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出台《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是自治区首个地方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涉及检察机关全局性工作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使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首府形成更多生动实践,2023年9月,市人大内司委聚焦矛盾化解开展监督,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起草《进一步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该方案,通过建章立制提高诉前对接工作效率,对人大代表依法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作出明确规范。

同时,市人大内司委协调召开了全市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并为“首府诉源治理人大代表工作室”揭牌,拉开了“人大+法院”矛盾化解新模式的序幕,充分结合人大与法院各自优势,推动形成个案联动化解转为常态共商共调的有益实践。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显成效,市人大内司委积极聘用人大代表为市、旗县区两级法院特邀调解员。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有438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收到矛盾和问题1044件,成功调解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921个,积极发挥了人大代表群众基础好、社会公信力高、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

今年,按照相关要求,市人大内司委坚持系统观念,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反复研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废止与上位法相冲突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呼和浩特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呼和浩特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目前,关于废止以上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均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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