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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更高效

本报讯(记者 安娜)知识产权法庭是专门设立用于处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法庭。它主要负责审理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民事和行政案件,并依法作出裁决。11月2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庭——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揭牌。在当日揭牌仪式后举行的新闻媒体见面会上,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相关负责人就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背景、设立意义以及案件受理范围、案件受理流程等市民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据介绍,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和呼包鄂乌城市圈核心城市,2020年至2022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商标申请、注册、有效注册量等知识产权指标连续3年稳居全区首位。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司法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快推动建设创新内蒙古,助力首府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此次,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有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为基础组建专业化审判法庭后,跨区域管辖自治区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是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近30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的,将进一步传承和发扬有益经验。狠抓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保护水平。紧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变化,严格准确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及相关政策,以激发创新动力、打击侵权源头、惩罚恶意侵权、规范市场竞争为审判导向,确定适当的保护力度和赔偿标准。更新审判理念,不断提升保护力度。坚持严格保护理念,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落实落细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提质增效,积极探索推动知识产权“类案快办”,通过优化审理程序,采取电子送达、庭前会议、当庭宣判等方式,大幅提高简案审判效率,盘活司法资源,为权利人及时提供司法救济。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推动与行政机关、科研单位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宣传通融、人才交流培养、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常态化交流合作,有效凝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途径,延伸司法职能,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

此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在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范围将根据地区、根据案由、按照标的额进行区分。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可集中管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新城区人民法院仅可管辖呼和浩特市的知识产权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垄断纠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纠纷,以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均只能由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呼和浩特市发生的其他知识产权案件,如商标、著作权、特许经营合同、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不含本数),由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100万元以上的,由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管辖。

知识产权与社会民生、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等密切相关,也随处可见、随手可及。对群众关注的当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害时如何维权的问题,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选择向行政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如果选择诉讼维权,则首先应判断自己的权利类型,明确侵权或违约主体,搜集证据,确定诉求,根据案由、地域及标的额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可以通过网上立案,比较方便快捷,操作简单。也可以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在工作人员的帮助和提示下进行立案。如有调解诉求,可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化解矛盾、兑现权利、定纷止争。”

未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凝聚各方合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水平,助力搭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的全链条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网络,同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司法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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