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自2024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新规正式实施。11月27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消防、商务、工信等部门深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保障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质量安全。
当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通达汽车南站附近看到,这里聚集了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规定,店内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安全摆放,店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完善,相关销售门店“以旧换新”是否建立台账,回收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分区停放……联合检查中,检查组人员深入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逐一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经营资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及认证标识,核实营业执照有效性及车辆3C认证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通过现场查看,确保每一辆电动自行车都符合国家标准。
“您好,我们需要看一下这辆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在一家销售门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说明来意后,仔细查看合格证的详细内容。采访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巴根那介绍,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此次多部门联合检查,就是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车”、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安全附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中,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销售网点“以旧换新”销售台账及销售票据等,要求经营者准确填写和提交电动自行车收旧信息及购买信息,建立完整清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台账,并对销售门店工作人员进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解读宣传,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检查中,消防部门重点对商铺内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电池存放区域是否进行分隔等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了检查,指导商户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大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能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市工信局工作人员主要检查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对锂离子电池的回收情况,要求按规定存放电池,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