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会生)第三届全国文明单位呼和浩特热电厂作为一家国资央企,始终以“传承呼厂百年奋斗精神,建设两个文明现代企业”为宗旨,积极履行政治、社会、经济、民生和文化“五大责任”,将文明单位建设作为党建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并将此项工作融入日常,坚持经常。
近年来,呼和浩特热电厂将文明单位建设列入党建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融入企业各个环节,通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认定-表彰”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企业日常工作互融互促。2022年以来,呼和浩特热电厂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同回民区东乌素图村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结对共建促发展”共建工作,帮扶11户村民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帮助村委会采摘和销售土特产;同回民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企地共建保安全 建功献礼二十大”活动,帮助解决生活区照明问题;2023年春节期间慰问辖区街道办事处生活困难家庭50余户;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2022年荣获呼和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先进单位。2022年疫情期间,为辖区捐款、捐物60余万元,派出50余名志愿者支援辖区防疫工作。
多年来,呼和浩特热电厂从未出现重大环保、消防和生产安全事故,广大员工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呼和浩特市市民文明公约》和《呼和浩特热电厂员工行为规范》,涌现出了“全国青年岗位能手”“五一劳动奖章”“最美家庭”、青城好人等一大批先进模范典型,获得“自治区诚信单位”“自治区党风廉政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不断巩固了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努力构建了和谐企业,助力了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