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法治予以保障,高质量法治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要以高质量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新发展阶段的高质量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实现人民对共同富裕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立法,表现为科学立法,尊重经济、社会、科技和法治进步规律,能够抓住重点、破解难点。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加强立法工作的协调和协同,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完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等急需的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立法步伐,抓紧补齐法制建设短板,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对改革急需、立法条件成熟的,抓紧出台,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涉及的改革举措,实践证明可行的,及时按照程序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总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
二、以高质量的法律实施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此,要坚持依法监管、公正监管、源头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弥补监管短板,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要精准把握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增强治理的预见性和敏捷度,发现风险早处置、早化解。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以往“公正司法”的表述不同的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严格公正司法”,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寄以更高的期待,我们一定要守住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最后一道法治防线。
三、完善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保障科技创新体系的法治体系和环境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锚定目标、精准发力、早见成效,加快建立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创新驱动战略必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合作。这就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二)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的实施,实现公平竞争与鼓励创新良性互动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创新,高水平创新离不开公平竞争。市场垄断和行政性垄断,都会扭曲竞争机制、破坏竞争秩序,损害创新。只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才能繁荣创新;只有不断繁荣创新,才能提高竞争的层次和水平;只有提高竞争的层次和水平,才能进一步推动创新繁荣,从而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竞争而无增长,有增长而无创新,均非高质量发展。鉴于此,我国《反垄断法》在修改时,在该法第一条增加了“鼓励创新”的表述,丰富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体系。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就是要为创新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进而通过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层次,实现竞争和创新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平竞争环境是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内核。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一方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要平等适用于所有企业;另一方面,需要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强化反垄断,既反对市场垄断,也要打破行政性垄断。预防和制止市场垄断行为,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行政性垄断,可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这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
(三)健全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法治体系和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必须担负起服务实体经济大局和推动科技创新这一新的历史使命。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既是社会的期盼又是时代的呼唤,要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资本活动要依法进行。遏制资本无序扩张,不是不要资本,而是要资本有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要抓紧完善,已有法律法规的要严格执法监管。
(四)坚持法治化原则,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从制度建设着眼,立破并举,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用足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让需求更好地引领优化供给,让供给更好地服务扩大需求,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市场资源优势,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政治与法律教研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