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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更新绿化工作理念,按照兼具生态、美化、景观等多种功能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修改《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16字方针,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践行党中央关于备案审查的决策部署,秉持法治理念,全力推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着力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依职权对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开展审查,对审查中发现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督促解决,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首过去,硕果累累;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新时代新形势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的需求,以高质量立法,不断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保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