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子暄 通讯员 刘哲)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 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市科技局于3月启动财政兑现资金拨付工作,目前已为全市420个创新事项兑现奖励资金2929.8万元。
为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打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推进我市各类创新主体提质增量、做大做强,2021年,市政府修订出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 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事项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财政经费奖励支持。本次兑现的420个创新事项,涉及《实施意见》中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获自治区奖补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修订技术标准等11类创新创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