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子暄)“经核实,弓某作为内蒙古XX公司无关的第三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导致内蒙古XX公司权益受损,内蒙古XX公司在此过程中并无过错,因此不能给予内蒙古XX公司行政处罚。”这是由赛罕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这次行政复议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帮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我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 、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建立“四化一调解”的复议工作机制,在为当事人纾困解难,提升服务保障方面取得了实效。 为了让行政复议更加便民为民,将司法行政触角伸得更远,全市9个旗县区均出台了本地区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了行政复议股室,划转了相应的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加强了行政复议办案力量。
据了解,建成后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实现“六室分离”即“立案室、审理室、听证室、调查室、论证室、档案室”分离,并打造“一个中心、一个阵地”即打造“呼和浩特市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和“呼和浩特市行政复议文化宣传阵地”。
2022年,我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90件,其中市政府办理136件,各旗县区办理254件,已结案件调解率13.8%。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23件,其中市政府办理40件,各旗县区办理183件,已结案件败诉率4%,败诉率较去年大幅下降。经复议后诉讼案件共51件,复议后应诉率较去年降低5个百分点,“案结事了”成效有所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通过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各项工作总体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