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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十四期

1.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答: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答: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什么是行政强制?

答: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5.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答: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6.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目标之一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什么权利?

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有哪些?

答:监督方式:

1、向该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2、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救济渠道:

1、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9.什么是行政诉讼?

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10.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采取什么行政行为?

答: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加重处罚的行政行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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