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武子暄
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节能增效、绿色低碳为目标,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狠抓示范引领、推动节能改造、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宣传引导,稳步推进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力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市有2100余家公共机构,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约25.97万吨标准煤,总用水量770.78万立方米,人均综合能耗为463.87千克标准煤/人·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30.3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人均用水量为 13.77立方米/人·年。与2021年相比,分别下降1.38%、1.17%、1.57%,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节能目标任务。
为全面掌握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适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并持续拓展能耗统计范围,建立了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并根据机构改革和单位办公区变更情况,适时进行动态更新。根据节能工作需要,组建了相对稳定的公共机构节能骨干队伍,通过多方式、多层次、多系统培训,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骨干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自2015年以来,全市共有16家公共机构被国家相关部委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2家公共机构被自治区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家公共机构被自治区评为“节水型机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第二中学首批被国家相关部委授予“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第一医院首批被国家相关部委授予“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第二中学、市妇幼保健院首批被国家相关部委授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称号。
在国管局组织的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中,全市共有286家单位被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加上目前正在评选的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全市创建率已达70%以上。通过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管理模式,也使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绿色发展工作中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赶有方向,为全社会绿色转型树立了样板。
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世界粮食日”等时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海报、口罩、环保购物袋等各类宣传品5万余份,制作了节约能源资源公益宣传片、宣传短剧3部。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活动,有效营造了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节约型机关文化氛围。
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对部分办公建筑空调、电梯、照明系统、围护结构、节水器具、老旧管网等进行了升级改造,淘汰了一大批老旧设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对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6个办公区实施节能改造14.5万平方米。同时,积极推进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办公区实施节水改造,各办公区用水设施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建成了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集中式饮用水净化回收系统,使净化水产生的中水回收利用率达到100%。
为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办法》等12个指导性文件,为各级公共机构规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指导各级公共机构通过筹措资金购置、整合现有设施等方式,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协调相关企业规范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4627件(套)。积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制定了《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要求,积极推进“光盘行动”,定期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活动。组成垃圾分类宣讲小组,先后深入各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宣讲辅导20余场,累计培训机关干部职工2000余人次。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大比武活动,评选出15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起到了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