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6版:法治呼和浩特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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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三十期

1.已到公示期的行政执法决定该如何处理?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到公示期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从公示网站中撤下。

2.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期限如何设置?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类别、重要程度,合理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期限。公开与社会信用信息有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公开的期限应当与国家规定的信用信息公开的期限相一致,即与该行政处罚决定在信用网站上的公示期限一致。

3.国家关于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如何设置?

答: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有哪些?

答:主要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除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按简易程序做出行政处罚的信息外,原则上应认定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5.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6.什么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记录的活动。

7.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哪种方式?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以文字记录为主体,以音像记录为辅助,执法记录仪记录只是音像记录方式的一种,不能认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就是执法记录仪记录。

8.音像记录设备包括哪些?

答:包括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设备、无人机等。

9.音像记录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应当根据实际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10.《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3)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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