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国富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局长;
樊浩波为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局长;
齐晓娟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徐艳国为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武成义的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赵英杰的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蕾的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薛红伟的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国富的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