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 通讯员 田瑞俊)近日,玉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内蒙古计量测试研究院的执法人员开展了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主要对辖区企业和个体户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是否超过检定周期,是否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环境。
执法人员检查锡林南路美通市场海鲜大厅时,发现内蒙古太山商贸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存在问题。内蒙古计量测试研究院工作人员使用2000克砝码进行计量器具称重,发现该公司摊位内使用的一台电子秤按某些特定按键可以更改称重重量,内蒙古计量测试研究院出具书面说明证明该秤为作弊电子秤。
据了解,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268元。
玉泉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内蒙古太山商贸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