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今年以来,和林县人民检察院以全职能履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加大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工作力度,紧盯破坏市场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多元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以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纠纷,办理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帮助企业解危纾困,不断增强企业的安全感。
更新司法理念,畅通通道,护航企业发展。一方面,在提高司法效率上下功夫,对涉企案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繁简分流、轻刑快审,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设立“涉企绿色通道”,对企业控告申诉案件一律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包案,“提级办理”,积极推动解决全县中小企业所涉问题、所遇困难、所临风险,确保涉企事项“事事有回音”,有效防范企业因司法环境出现营商障碍。
延伸服务职能,能动履职,创造良好氛围。加强沟通协作,多角度全方位服务企业。落实《呼和浩特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首府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与和林县工商联建立完善联系协作机制,并在县工商联设立企业维权检察联络室,通过会商恳谈、座谈交流、法治宣讲等,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与工商联密切联系企业优势的紧密融合。完善检务公开机制,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邀请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建议。依托12309服务大厅、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等窗口,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