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岳龙 通讯员 崔燕妮)今年,托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强化管控、重视素能、提升质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强化流程管控,提升工作效能
规范办案流程,严格遵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依法集中统一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托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辖区内部分歌舞娱乐场所存在经营管理漏洞,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份,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查封28家无证经营KTV;对3件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逐案评查;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联合家访5人次,电话视频考察10余次;不断细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流程、文书制作等,严格规范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重视素能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托县人民检察院业务骨干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各类业务培训。建立未检专业办案团队,学习研究先进检察院未检办案实践中的重点问题、重大案件、专项活动等工作经验,转化、运用到日常办案中。同时加强同公安、法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联系,对涉未检疑难案件的办理、理论研究、支持体系构建等问题获得决策咨询,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创新普法宣传,提升工作成效
2023年,托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5次,受教育学生1160人次,发放法治教育宣传册500余册;落实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模拟法庭1次;邀请师生参加庭审观摩活动,沉浸式普法履职;向相关部门赠送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海报20余份;今年7月,托县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保护未成年人公益微电影《我是“孙悟空”》,入围“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优秀新媒体作品”展播活动,被检察日报正义网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