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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加大对虚假宣传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及门诊统筹基金的监管力度

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严禁虚假宣传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及门诊统筹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加大对虚假宣传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及门诊统筹基金的监管力度。

《公告》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不得: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过度就医购药;收集、滞留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凭证;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引导、诱导参保人就医购药;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不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参保人员不得:使用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公告》指出,对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及门诊统筹基金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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