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6版:法治呼和浩特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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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打造“青检模式”促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202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件信访案件”目标要求,促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运用多元保障举措,促信访服务优质化。完善平台建设,为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需求,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进行改进升级,设置面对面接访台,配备检察长接待室、听证室、情绪疏导室等专门场所,充分发挥律师、非公企业等专用接待窗口功能,增设残疾人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一个大门进来、一个中心对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畅通表达渠道,在全面开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基础上,实行窗口接访、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等“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落实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等办案要求。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准确引导分流,避免一推了之,造成多头信访。做实回复答复,坚持一体履职,实行由控申人员与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联合接访机制,面对面答疑解惑,消除信访隐患。制定《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实现所有信访事项线上办理、回复情况全流程监控。202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接收各类信访1748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性、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要求,做到受理程序告知到位、信访案件转办到位、信访诉求依法处理到位,受到群众好评。

坚持机制建设先行,促信访治理联动化。建立领导包案信访机制,制定《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规定》,将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三类案件纳入包案范围,明确领导包案的方式,有序衔接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做到院领导包案率100%。强调领导办案的亲历性,包案领导通过阅看案卷、主持公开听证、接访群众等方式对案件直接审查,有效发挥领导引领示范、化解矛盾的“头雁效应”。对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进行领办、督办,全面、直接、完整履行包案职责。建立内部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控告申诉+责任部门”联合化解机制,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推动形成控申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全链条落实依法办理、监督纠错、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反向审视、促进社会治理的理念共识和工作模式,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建立多元化解机制,每周一、三定期开展“检察官+值班律师”联合接访,在接访大厅设立政协委员工作站,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化解,积极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增强化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支持度。推动市委政法委牵头构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共治格局,与公安、法院建立“检察评查+促成和解”同步矛盾化解模式。

构建综合专业模式,促矛盾化解实质化。精准研判,准确把握信访人核心诉求。对信访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首先按照涉检类、申请监督类和控告举报类进行研判分类,随后控告申诉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开展研判会商、案件评查,精准评估信访人诉求是否合乎“法、理、情”。研判后,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坚持一案一方案、一案一台账,精准施策。公开听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紧紧围绕“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工作目标,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信访矛盾的有效途径,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性问题针对性举行听证,促进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公开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共计642次。司法救助,致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按照“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实质化解检察信访矛盾中的作用,对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案件当事人,主动实施多维立体延伸式救助,实现案件化解和困难解决的双重效果。2023年,与市残联建立残疾人司法救助中心,在市红十字会设立“青城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加强重点人群救助力度。连续3年实现救助件数、人数、金额大幅攀升,已为300多名被害人及困难家属解难纾困,推动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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