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为做好冬春期间全市各地区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及时下达2023—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369.43万元,同时安排市本级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问题。
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后,市财政局第一时间下达相关旗县,确保有关部门在2024年1月底前将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等方式发放到每一位受灾群众手中,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目前,清水河县、土左旗、武川县已发放到位,和林县、托县正在按程序发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