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云艳芳)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规定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于2024年2月5日起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及信用信息(包括逾期不良信息)将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
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避免还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记录,提醒广大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时关注个人贷款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