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会生)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规范、精简、提速”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质效。
《通知》对市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是下放备案事项。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改革市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备案的现行管理方式,将管理岗位聘用、岗位初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聘用三项备案权限下放到各主管部门。
二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备案事项。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含管理、工勤转聘专业技术岗位)备案”“调入、公务员、军转干部、政策性安置退役军人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备案”“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之间转岗聘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特设岗位等其他备案事项”等事项,均减少了相关办事环节和所需材料或要件,并在正式接收备案材料后,限时3个工作日内办结。另外,在申请“双肩挑”管理方面,也优化合并了相关环节。
三是《通知》对岗位初聘、岗位调剂、岗位转聘等事项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下放备案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定期检查、重点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