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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局:播撒民族团结“种子” 结出乡村振兴“硕果”

本报讯(记者 吕会生)市农牧局锚定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围绕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坚持以专项活动“进乡镇”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保障,统筹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切实维护好新时代“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市农牧局一直坚持分年度制定监测摸排和动态调整方案的做法,按季度开展“十类重点人群”监测、农户“全覆盖”集中排查、“回头看”和年度信息采集、动态调整工作,摸排率100%,坚决做到“应纳尽纳”。统筹实施产业、就业、医保、社保、教育、健康、住房、兜底、金融、保险等10类帮扶举措,截至2023年末,全市各族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18813元,较2022年17028元增加10.5%。

2022年至2023年,市农牧局累计争取衔接资金14.03亿元,同步跟进衔接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支出率稳居全区前列,连续2年3次被选树为全区典型。依托“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技术服务、吸纳就业、订单收购、托管代养、代耕代种、产品代销、土地流转、入股合作等多种模式,引领农村各族群众兴产就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各族群众稳定增收。

目前,市农牧局已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等地挂牌成立呼和浩特乡村振兴学院和旗县区服务中心,做好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保障,同步跟进落实就业政策。同时采取京蒙劳务协作、扶贫车间安置、龙头企业务工、农村合作社吸纳等方式,多途径促进农村各族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各族脱贫劳动力已实现稳定就业9337人。

市农牧局同时开展“春耕备耕、人居环境”集中攻坚,组建4个督导组常态化跟进“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和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均达100%,无害化处理行政村占比:四市区100%、旗县农村99.16%,秸秆综合利用率91%,废旧地膜回收率83.04%,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成功创建1个“自治区森林城市”、1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2个“自治区森林乡镇”、69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

自2022年起,市农牧局每年为市级选派72名驻村第一书记,提供保障经费222万元,实行村账乡管报账制。开设“我的驻村故事”专栏,选树驻村典型8个。2023年,轮换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65人,在全区率先完成新一轮市级驻村第一书记轮换选派工作。

聚焦基层组织“三强三优”目标导向,市农牧局对5568名村“两委”成员开展资格联审,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同时设置1187个网格,配优配强专(兼)职网格员,构建小事不出“格”,“格”中解民忧乡村治理格局。坚持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充分挖掘文化特色、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完成677个“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6个村入选传统村落,3个村评为国家美丽乡村,向自治区文旅厅推荐8家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和林县台格斗村杏花游线路入选文旅部“大美春光在路上”主题线路。

此外,市农牧局大力宣传宣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筹措资金15万元支持包联点武川县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多次联合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石榴情”主题党日以及志愿服务等活动。选取10个村作为民族团结“进乡镇”示范乡村,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描绘乡村振兴愿景,以民族团结进步展示乡村振兴成就,引领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023年,市农牧局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23个;自治区级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12个;市级示范村100个。围绕打造首府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产业兴旺“富裕乡村”、党建治理“幸福乡村”、示范创建“特色乡村”4个方面健全完善目标任务和工作体系,作为全区最早启动“千万工程”的盟市,相关工作得到了自治区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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