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20批次共355件(来电329件,来信26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对第十五批7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1件、未办结0件,其中责令整改1家。其他案件将持续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 2024年4月21日)序号 受理
编号
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行政
单位
污染
类型
1D2HH20244210439举报人反映:2024年4月14日举报的托克托县双河镇大羊场村村委会小羊场村护林员杨某某占地案件,经督察组核查办理后,被举报人当时承诺不再占地耕种,督察人员走后,被举报人又开始翻地耕种。已办结 2024年
4月22日
办结
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经现场核实,2024年4月15日,托克托县双河镇大羊场村村委会接到举报后,对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杨某某就侵占相邻土地事宜进行了调解,要求双方严格执行2021年签订的地界协议,和睦相处。调解后,被举报人杨某某于2024年4月15日就将其临时堆放到举报人地块中的少量农家肥清理完毕。
2024年4月22日,县林草局、双河镇政府再次对举报人所反映再次占地问题(双河镇大羊场行政村小羊场自然村举报人林地所在位置)进行现场核查。被举报人杨某某于2024年4月19日开始耕种自有耕地,经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实地勘测,通过专业仪器打点定位并对比国土三调数据,被举报人杨某某在耕种自有耕地时,耙地过程中侵占了与其耕地相邻的举报人的14平方米林地和10平方米耕地(水浇地)。
(1)由于被举报人杨某某侵占耕种面积较小、情节轻微,托克托县林草局现场对被举报人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已将耕地和林地归还给举报人,不再进行耕种。
(2)经双河镇、大羊场村村委会协调,被举报人杨某某承诺依据双方2021年签订的土地纠纷调解协议,退出侵占林地及耕地,今后不再种植。县林草局、双河镇政府加强巡查,对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托克托县、市林草局生态2D2HH2024421043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金泰中心南边内蒙古职工之家的中央空调外机噪音大,看了公告后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已办结 2024年
4月23日
不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2日,经开区白塔管理办、城管办、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金泰中心南边内蒙古职工之家的中央空调外机噪音大,看了公告后未按时限要求整改”问题不属实。
2024年4月11日,举报人反映内蒙古职工之家餐厅噪声问题,经经开区城管办现场核实,内蒙古职工之家饭店已于2024年4月17日按照整改要求完成了排风设备加装消音设施的降噪处理。经开区城管办于当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MCHJ24041)显示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投诉人所说的空调外机,仅有一个冷凝塔,该冷凝塔2024年1月至今一直处于未开启状态,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中央空调外机噪音大的情况。
经开区、市城管局噪音3D2HH20244210437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大甲赖村村民反映:该村巴某小,把村里的林地破坏了大约80亩,把土运走卖给了修路的施工队,大约20万立方米,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反映多次未解决。阶段性办结 2024年
10月3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2日,经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政府、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破坏林地大约80亩”地块位于舍必崖乡大甲赖村外东侧。2012年因和托路支线修路需要,施工队与时任村支书巴某小协商后在该地块取土约20万立方米,施工队补偿大甲赖村取土款24万元,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了巴某小。2018年有人反映该问题后,原县国土局委托第三方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对取土地块进行了勘测定界,取土面积37.1205亩,其中旱地0.4575亩,灌木林地36.663亩,同年县国土局将毁林问题线索移交到县林业公安局,经过调查发现施工队破坏林地问题已过追诉期(追诉期5年),无法立案处罚,且施工队已离开,找不到责任人,无法要求施工队对植被进行恢复,后商定由大甲赖村村委会进行恢复,大甲赖村村委会于2018年10月20日完成植被恢复。
经现场核实,2022年上述地块被大甲赖村村民何某祥私自开垦用来种植玉米32.02亩,经比对国土“三调”数据,其中天然牧草地31.71亩、其他草地0.31亩,该行为涉嫌破坏草地,现已被立案调查。
2018年有人向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反映巴某小取土售卖问题,2018年12月1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对巴某小、董某兵、王某荣有关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实,2012年至2014年间,巴某小将上述24万元取土补偿款中的11.3709万元支付给村民、支付8.25万元用于聘请晋剧演出团队、支付3.988万元用于购买抗旱补贴泵,剩余0.3911万元用于村务支出。上述收支由时任村会计王某荣、村主任董某兵经手,但均未入账。2018年12月17日,县纪委监委因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给予时任大甲赖行政村村支书的巴某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主任董某兵党内警告处分,村会计王某荣党内警告处分。举报人于2020、2022、2023年向市、县、乡三级纪委监委均反映过该问题,且均得到过答复,不存在反映多次未解决的情况。
(1)针对何某祥涉嫌破坏草地问题,由和林县舍必崖乡政府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舍必崖乡综合执法局全力配合调查并督促责任人恢复植被。
(2)舍必崖乡政府、乡综合执法局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规范土地管理,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和林格尔县生态4D2HH20244210436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后桃花村公交站往南150米左右,209国道边路东,耕地被人倒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影响耕种。已办结 2024年
4月23日
办结
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2日,玉泉区政府组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区分局进行了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投诉人所述的“桃花村公交站往南150米左右,209国道边路东耕地”,实为后桃花村村民吴某锁的耕地,该耕地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约10立方米。
(1)玉泉区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处位置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随意向耕地倾倒垃圾的行为。
玉泉区土壤5D2HH20244210435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敕勒川镇哈素村北,污水处理厂用罐车把污水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南侧后,便倾倒在耕地里,污染了土壤,导致附近鱼池养的鱼每天都有死亡。已办结 2024年
4月22日
不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旗农牧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敕勒川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举报人所述的“污水处理厂”实为土左旗敕勒川镇污水处理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该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000m3/d,通过A2/O+MBR处理工艺和消毒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排放标准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景观补水以及农田灌溉。经调阅企业运行台账、在线监测进出水数据及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性监测数据,该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优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限值),达标尾水排入哈素海——扬干渠,用于农田灌溉(冬储夏灌)。不存在用罐车拉运污水倾倒至耕地污染土壤及附近鱼池养的鱼死亡的情形。
土默特左旗水6D2HH20244210434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察素齐镇此老村北路口向东300米处,绕城路南堆放大量废土,约5000立方米左右,严重影响乡村环境,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已办结 2024年
4月26日
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1日,土左旗察素齐镇政府、旗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举报地点位于察素齐镇此老新村110国道南,占地约3.5亩(其他草地),权属为此老村集体土地,现场堆放废土约5000立方米。经调查,该废土堆是附近村民多年来为整理土地时的废土堆存而成。现场核查时废土堆未进行苫盖,存在扬尘污染。
(1)察素齐镇政府4月25日前组织对该处废土进行清理,对农田道路进行平整。
(2)察素齐镇政府加强宣传,避免今后出现废土随意无苫盖堆积情况。
土默特左旗大气7D2HH2024421043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炼铁厂宿舍楼后面堆放垃圾,有部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已办结 2024年
4月22日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2日,回民区政府组织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址位于炼铁厂小区以南20米、京包线铁路以北10米、乌里沙河以西10米处。经现场核查,该地确实存在约5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与零散分布的生活垃圾。附近的绿化带中也有少量生活垃圾,主要以软包装和塑料等重量较轻的垃圾为主。
(1)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地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当前清运工作和垃圾堆放区域周边环境的恢复与美化工作均已完成。
(2)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对垃圾堆放区域进行了封闭管理,防止再次出现倾倒、偷倒垃圾的现象。
(3)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派人员对该区域采取管控措施。
回民区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