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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呼和浩特市第十六批14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截至4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21批次共363件(来电336件,来信27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对第十六批14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11件、阶段性办结3件,未办结0件家。其他案件将持续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六批 2024年4月22日)序号 受理

编号

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行政

单位

污染

类型

1D2HH20244220469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城关镇大南沟村西面犇腾第十二牧场,遇到刮风天气,牛粪臭味严重。已办结 2024年

4月24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经和林县农牧局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该牧场为内蒙古犇腾牧业有限公司(良繁牧场),2010年建场、2011年投产,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毛闫夹凹村,距离最近村庄约两公里。该牧场手续齐全,现养殖奶牛2391头。

该牧场异味主要产生于牛舍中的粪便污水、饲料腐败、堆粪棚的干湿粪污等区域。为有效处理异味,该牧场与周边农户签订有《液态肥还田承揽合同》《固肥还田承揽合同》,采取干清粪工艺集中收集牛舍里的粪便,与定期清理的垫料混合后采用好氧堆肥法处理后还田,废水经多级氧化塘处理后按国家规定的处理方法予以全部还田处理。

在县农牧局的指导下,由该公司聘请内蒙古华智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于2024年4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D2024ZBDM-2)显示,内蒙古犇腾牧业有限公司(良繁牧场)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未超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08)表2限值。县农牧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未闻到牛粪臭味。

和林县农牧局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林分局,不断加强对该牧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备运行到位,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污染物处置,严禁偷排乱排情况。和林格尔县大气2D2HH20244220440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丰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2009—2013年把排出来的煤灰非法倾倒到电厂正南方向1000米处的党福窑村东北面山沟里,无正规手续。2013年以后办理了手续可以在正南方向倾倒,但是原来的煤灰用土掩盖,肉眼看是平整的地,下面全是煤灰。阶段性办结 2024年

7月30日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经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和林分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丰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2009—2013年把排出来的煤灰非法倾倒到电厂正南方向1000米处的党福窑村东北面山沟里,无正规手续”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丰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开发区,属于火力发电行业。

举报人反映的地点实际在党福窑村西北侧,丰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正南1000米处荒沟。经实地核查,2009—2013年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丰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确实在此处倾倒灰渣,无相关手续,倾倒面积占地约500平方米。

(2)“2013年以后办理了手续可以在正南方向倾倒,但是原来的煤灰用土掩盖,肉眼看是平整的地,下面全是煤灰”问题基本属实。

2014年9月,为解决丰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存放处理问题,原盛乐经济园区农业产业发展局征收白彦兔行政村党福窑自然村207.04亩集体土地,签订了《党福窑集体土地征用协议》。征得党福窑村村委会同意后,在党福窑村西北侧倾倒灰渣的荒沟旁400米处,建设了丰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储灰场,占地面积20.5亩。原来的煤灰用土掩盖未进行其他处理。

(1)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对该区域开展现状监测,待结果出具后专家对倾倒灰渣的地点周边土壤和水环境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于2024年7月30日整改完成。

(2)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灰渣场的管理,防止偷排偷倒行为的发生。

和林格尔县土壤3X2HH20244220021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居民反映,海西路以南、工农兵路以西、铁路以北、札达盖河西支流以东,有一片荒地,杂草横生,垃圾满地,特别是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既影响市容和城市生态环境,也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已办结 2024年

4月25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回民区政府组织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址位于海西路金海高架桥以南20米、京包线铁路以北30米、乌里沙河以东10米、工农兵路以西300米,原炼铁厂大院,现被中服集团收购占用,并非荒地,占地面积约160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现阶段该地为停工状态。现场核查发现,该地存在杂草,有零散的生活垃圾以及约200立方米中服集团开槽动工挖出的土方,未苫盖,未发现建筑垃圾。

(1)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出动一辆垃圾清运车与10名工人,已完成了零散生活垃圾和杂草的清运清理工作。

(2)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中服集团完成土方的苫盖,待开工后自行处理现场土方。

(3)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派人员对该区域采取管控措施。

回民区土壤4D2HH2024422044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草原明珠小区东墙外有一条土路,一直未硬化,车辆路过导致扬尘特别大,窗户都不敢开,下雨时全是泥,带到柏油路上也全是泥,影响居民生活。已办结 2024年

4月24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回民区政府组织阿拉善北路区域服务中心就居民举报情况进行了实地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草原明珠小区东墙外的土路,长约600米左右,宽度10—20米不等,道路南口路面比较窄,车辆较少,北口路面较宽,车辆较多,属于攸攸板村内道路,距居民楼约20米,该区域属于待拆迁区域,道路未硬化,坑洼不平。车辆经过时会产生扬尘,经与附近居民了解,下雨的时候有车辆带泥上路情况。

(1)阿拉善北路区域服务中心组织攸攸板社区,调用挖掘机将坑洼路面进行平整并压实,避免路面出现积水情况,2024年4月23日已完成路面平整工作。

(2)阿拉善北路区域服务中心拉运回20多车细沙石,对整条道路进行铺设压实,避免出现扬尘问题及雨天有泥水的情况,2024年4月24日,细沙石已拉回,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

(3)阿拉善北路区域服务中心要求社区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对道路进行维修保护,避免出现扬尘及雨天泥泞的情况。

回民区大气5D2HH2024422044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公园里有两排平房,冬天用烧煤炉采暖,公园东侧还有垃圾堆,影响市容市貌。已办结 2024年

4月24日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赛罕区政府、玉泉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如下: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公园里有两排平房,冬天用烧煤炉采暖”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案件所反映平房区位于美通批发市场东门对面锡林公园内,共22户,产权归属为呼和浩特市园林第二苗圃。2022年由玉泉区住建局、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对该片区房屋实施了燃煤散烧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为平房区的房屋安装了煤改电设备、暖气片,2023年11月金桥供电所完成电路施工、安装变压器,实现设备通电。2023年冬季的极寒天气,部分居民为节省用电取暖开支,燃用散煤、劈柴生火等方式提升室内温度。

(2)群众反映的“锡林公园东侧有垃圾堆,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部分属实。锡林公园东门有一片空地,长450米,宽50米,该区域原属于赛罕区前巧报社区,于2012年被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征收。经现场核查,近期该地被偷倒了约20立方米建筑垃圾。

(1)玉泉区监管部门定期做好“煤改电”设备日常安全检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2)加强燃煤散烧巡查力度,严防散煤进村,对燃烧散煤、劈柴生火的居民进行劝导,防止冬季“冒青烟”现象的发生。

(3)针对锡林公园东侧有垃圾堆的情况,4月23日下午已由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区域服务中心前巧报社区清理到榆林镇古力板村垃圾处理场。下一步,呼伦贝尔南路区域服务中心责成前巧报社区对该区域加强管理,严厉打击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赛罕区、玉泉区土壤序号 受理

编号

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行政

单位

污染

类型

6D2HH20244220445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五十家镇荷宝营村村民,对盛鸿牧场在厂区内挖坑取土用于垫牛棚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盛鸿牧场使用流转后的耕地建设牛棚,不应该挖村民的土破坏耕地,30年以后才能恢复(村民说没有签订过协议),恢复也恢复不到当初,应该去外面买土。已办结 2024年

4月25日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25日,托克托县政府联合呼和浩特市农牧局、自然资源局,对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简称“盛鸿牧场”)场内建设、土地流转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查阅了盛鸿牧场相关手续、用地情况等材料。

(1)“盛鸿牧场使用流转后的耕地建设牛棚”问题属实。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位于托克托县刘家窑村委会荷宝营自然村,是一家奶牛养殖企业,设计存栏10000头,计划分两期建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保手续齐全。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分三次承包托克托县刘家窑村委会土地。刘家窑村委会荷包营自然村向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流转一般耕地335.16亩,盐碱地及其他草地642.086亩,无偿提供林地、荒地村庄用地340.273亩。流转费用归村集体和个人所有,承包年限为30年,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至2050年7月31日,土地流转费交至2028年。2019年,经五什家镇镇政府批准,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养殖用地手续,并在县自然资源局备案。依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

(2)“不应该挖村民的土破坏耕地,30年以后才能恢复(村民说没有签订过协议)”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不应该挖村民的土破坏耕地实为盛鸿牧场厂区内西北角土坑,在批准手续范围内,2024年4月14日,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内蒙古宏创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坑进行勘测定界,面积为76.09亩,耕地10.76亩。该坑深浅不一,最深处约2米,最浅处约1米。经历年影像显示,该区域本身属于低洼地。据了解,盛鸿牧场在此处规划建设项目二期雨水收集池,且在建设一期项目牛舍时,取用过该处土方用于牛舍地基回填、平整牛舍土地,方便后期项目建设。依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盛鸿牧场使用该土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未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盛鸿牧场现正在生产经营,待经营期满后按照协议要求恢复该地块原有功能。

(3)“没有签订过协议”问题不属实。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分三次承包托克托县刘家窑村委会土地。经调阅《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及补充协议,刘家窑村委会荷包营自然村向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流转土地的流转费用归村集体和个人所有,承包年限均为30年,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至2050年7月。该土地流转协议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后,是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牧场签订的,因此村民说没有签订过协议的内容不属实。

(1)伍什家镇将持续关注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加强生态环境隐患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发挥好监督触角作用。同时,按照乡镇赋权事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伍什家镇人民政府,积极协同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牧局、司法局,督促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现盛鸿田牧牧厂),制定合同期内涉坑耕地的复垦计划,按照《内蒙古托克托县刘家窑万头牧场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标准和《内蒙古托克托县刘家窑万头牧场项目用地复垦协议书》协议要求恢复涉坑耕地。

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托克托县生态7D2HH20244220442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海深不浪村有一个开发项目叫托克托县海深不浪文化旅游公园,无任何手续,将农田、经济林田开挖施工,目前已经开始奠基了。已办结 2024年

4月23日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托克托县文化旅游局、林草局相关工作人员到该举报案件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海深不浪村有一个开发项目叫托克托县海深不浪文化旅游公园,无任何手续。”问题基本属实。群众所反映托克托县“海深不浪村”实名为托克托县海生不浪村。海生不浪文化旅游公园坐落于海生不浪村北,由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管理。项目位于黄河北岸,南距黄河1800米,总投资约4000万元。该项目于2024年备案(项目代码:2401—150122—0401—778157),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已与村民签订土地协议。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林草相关手续,尚未开工建设。

(2)“将农田、经济林田开挖施工,目前已经开始奠基了”问题不属实。4月23日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到海生不浪文化旅游公园项目区进行了实地核查,该项目仅于4月20日上午举行了奠基仪式,尚未开展其它建设活动。截至目前,该地块仍为原林草地植被状态。

托克托县林草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该项目各项手续办理情况的跟踪与核查,要求其手续未齐全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托克

托县

生态8D2HH202442204412018土地确权时,托克托县政府将荒地认定为基本农田,套取耕地保护补贴资金,这些地原本是耕地,然后让污水处理厂占用排放污水,使大概700亩耕地变为荒地,无法耕种。已办结 2024年

4月23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托县双河镇政府、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相关工作人员再次进行核查,调阅相关资料。情况如下:

(1)“2018土地确权时,托克托县政府将荒地认定为基本农田,套取耕地保护补贴资金”问题部分属实。上世纪90年代,托克托县政府、原城关镇政府组织开展了大黑河河道改造工程,因河道改道,且水位逐年下降,包括该地块在内的河槽裸露,附近村民开始进行耕种。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中,南街村委会将该地块承包到户,2008年国土二调依据实际情况将该地块确定为基本农田。2018年全县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时,依照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情况,对该地块中的413.02亩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涉及南街村700余亩,其余286.98亩土地因部分存在争议、部分为村集体土地所以未进行确权登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后,按照自治区、呼市、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总体安排,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依据,对没有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农户以既往计税补贴面积为依据发放,依据确权耕地面积通过“一卡通”平台向农户发放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套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问题。

(2)“这些地原本是耕地,然后让污水处理厂占用排放污水,使大概700亩耕地变为荒地,无法耕种。”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所指地块于2012年受洪灾冲毁后,积水量大,已不具备耕种条件,且该村无可置换耕地,受灾群众多次到县政府、双河镇反映相关情况,诉求给予帮助。为保障受灾群众当前及今后利益、减少群众损失,县政府参照2012年受灾补偿标准,于2014年每年向该地块受灾农户发放补偿款,全体受灾群众均在补偿款发放花名册上签字按手印同意并领取了补偿款。2019年国土三调依据实际情况将该地块地类确定为坑塘水面。举报人所说“污水”实际为双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冬储夏灌,用于农田灌溉。

托县双河镇政府积极做好解释答复工作,理顺群众情绪,及时足额发放补偿款。 托克

托县

其他9D2HH20244220470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山水小区24号楼楼下,有一家24小时自助洗车店,洗车时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洗车店隔音做得不好,吸尘器、洗车机、车辆关门的声音都听得特别清楚。已办结 2024年

4月25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新城区政府组织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投诉反映的“24小时自助洗车店”,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山水小区24号楼一楼东侧,名称为CCTA24h共享自助洗车(注册名称为诺诚洗车店)。24号楼为商住混合楼,共6层,1层为商铺,2至5层为居民住宅。经核查,该洗车店声源主要为1台吸尘器、1台洗车泵、1台空气泵,已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车辆清洗时,吸尘器、洗车泵、空气泵等机器运行及车辆关门时均有噪音产生。

(1)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委托内蒙古盈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洗车店环境噪声进行了检测,当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点位于该洗车店正上方住宅,客厅昼间噪声排放为37.5分贝,卧室昼间噪声排放为28.3分贝,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二1类标准。

(2)新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要求该洗车店每日午间12∶00至14∶30,夜间20∶30至第二日早8∶00期间停止营业,避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新城区噪音10D2HH20244220468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郊公园建娱乐设施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公告上写的4月15日整改完成,但现在整个公园和以前一样,根本没有整改,希望尽快将违建房子、设施拆掉,将草坪恢复,建筑垃圾清理掉。阶段性办结 2024年

5月15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1)“公告上写的4月15日整改完成”问题不属实。新城区政府已于2024年4月9日组织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现场核实,并对该案件做出回复,4月15日网上公示办理情况,公示整改完成时限为5月15日,并非投诉人反映的“4月15日整改完成”。

(2)“但现在整个公园和以前一样,根本没有整改”问题部分属实。2024年4月24日,新城区城管局对北郊公园“北郊公园·嚒兽梦幻森林”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目前该公司已按照要求拆除了西侧树木上的支撑物及铁钉,场地内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成,东侧相关设施未完成拆除。

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强监管,按照要求于5月15日前完成涉及房屋、设施拆除清理工作。新城区生态11D2HH20244220447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附近,金鹿泊乐城北门50米处有黄绿色的污水,有臭味。阶段性办结 2024年

5月15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新城区政府组织科技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市供排水公司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金鹿泊乐城小区距离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北侧约10米,金鹿泊乐城小区北门50米处有污水淤积地,流经面积约为300平方米,最远溢流至金鹿泊乐城一楼商铺门前10米处,水体呈黄绿色,散发出恶臭气味。经科技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呼和浩特市供排水公司排查,因地下生活污水管网断裂导致污水淤积。

(1)呼和浩特市供排水公司、科技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在对污水管网外溢点进行排查,确定管网破损位置,将现有积存污水抽排至附近污水管道,并对破损管网进行维修,5月15日前完成整改。

(2)市供排水公司持续开展老旧管道排查检修,避免污水外溢影响环境。

新城区水12D2HH20244220465举报人称之前反映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银都府邸小区西侧土堆问题处理不满意。因为当时不清楚划分区域,反映给了赛罕区,目前属于赛罕区范围内的土堆已得到清理,属于玉泉区的一半没有得到清理。已办结 2024年4月30日

办结

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玉泉区政府组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该土堆位于玉泉区、赛罕区交界处。目前,赛罕区辖区内土堆已清理完毕,未清理土堆位于银都府邸小区西侧,属玉泉区管辖,经估算约有25000立方米。

玉泉区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已于4月24日开始对该处土堆进行清理,预计于4月30日前完成清理。玉泉区大气13D2HH20244220449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秋实璟峯汇业主反映:小区南门马路对面,从4月20日开始,重新复建220v高压变电站,之前因居民反对修建曾停工好多年,现又在无公告的情况下突然开工,担心辐射影响,居民强烈反对。已办结 2024年

4月24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玉泉区政府组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区城管执法局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如下:

投诉人所反映的220v高压变电站项目名称为呼和浩特市东五里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包括变电站工程、线路工程、光纤通信工程,位于秋实璟峯汇小区南侧、锡林公园东侧,距离小区最近的居民楼约100米左右。情况部分属实。

该项目于2015年6月24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呼市东五里营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8月15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3年8月25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10月26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调阅相关资料显示,该项目变电站设备采用室内装置,建成后厂界工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的最大值分别为1363V/m、2.343μT,远小于4000V/m、100μT的公众暴露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经现场核查,该项目2019年安装了施工围挡,未施工。2024年4月16日首次开工建设,因该项目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目前正处于停工整改状态,预计2024年5月1日开工。

玉泉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要求该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同时加强该项目建设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并要求属地对周边居民就变电站影响情况做好解释。玉泉区辐射14D2HH20244220448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沟子板村现在污水、生活垃圾乱倒,有异味,桃里文苑北面也有建筑垃圾。已办结 2024年

4月25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3日,玉泉区政府组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区环卫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如下:

(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沟子板村现在污水、生活垃圾乱倒,有异味。”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沟子板村辖区面积0.3平方公里,为城郊接合部,总户数3000多户,其中平房区总户数2700多户,租房户较多。目前,沟子板村配有27名环卫工人,放置45个垃圾桶和垃圾箱,每天集中清理。因附近居民随意倾倒垃圾,气温回升时,会产生异味。

目前,沟子板村楼房区、大部分平房区污水已接入污水管网,对排水不畅的管道定期进行抽运;部分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区域,沟子板村委会设置污水收集车2台,按照两天一次的频率抽排。因居民随意将污水直接倒入雨水箅子或路面上,导致地势低洼的地方形成积水坑、路面脏污,产生异味。

(2)“桃里文苑北面也有建筑垃圾。”问题基本属实。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投诉的建筑垃圾在桃李文苑B区北侧空院内,该小区由呼和浩特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因企业资金链断裂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该院占地约2000平方米,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约70立方米。

(1)4月24日,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区环卫服务中心集中清理该处生活垃圾6吨。同时,按照两天抽排一次的频率,安排吸污车辆和人员对该处污水井进行抽排,做到应抽尽抽,并增设1个污水收集车,对部分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区域进行常态长效收集污水。

(2)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区环卫服务中心加大排查力度,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抽排污水、清洗路面,减少生活垃圾和污水产生的异味。并督促沟子板社区加强管理,严禁居民随意倾倒污水、堆放生活垃圾,于4月25日完成清理。

(3)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区环卫服务中心于4月24日组织工人对桃李文苑后院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于4月25日完成清理。

玉泉区水、大气、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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