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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过去一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屏、四带”生态空间布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效能提升、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

(一)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

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36项指标持续巩固提升。新城区、回民区分别获评国家和自治区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土左旗、赛罕区获评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谋划实施总投资55.6亿元的42个重点项目,已完成32个。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启动“无废细胞”建设,公布两批58个“无废细胞”创建名单。开展“无废城市”建设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大幅提高。全域建设“无废城市”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政策体系、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三)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5台,居民散煤燃烧改造5.98万户,大唐托电长输供热管网、金山电厂二期供热管网工程投入使用,新增热电联产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7000万平方米。实施21条强化臭氧管控临时措施,完成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全年优良天数合计292天,扣除沙尘影响后优良天数比率83.6%,PM2.5平均浓度29微克每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0.8%,均优于自治区考核目标。

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公主府污水厂技改、武川县可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金桥工业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地下工程封顶;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变更审批4个,整治入河排污口298个;获得自治区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金430万元,各相关旗县区缴纳分段断面水质超标补偿金1152.33万元;建成投运海流水库湿地净化工程、小黑河土默特左旗段生态净化工程,开工建设哈素海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工程项目。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连续17年100%达标。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出台全区首个建设用地联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17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范畴;完成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下水环境调查、4个优先管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个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完成52个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问题点位整改。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国控地下水考核点极差比控制在12.5%。2023年,我市在全国80个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考核中排名第10。

(四)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项,剩余整改任务均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扎实推进。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47项问题、自治区黄河流域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我市的17项问题、2021年至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我市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五)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

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 8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累计排查各类企业2210家,查办环境违法案件73件,罚款金额382.305万元,发布4起典型案例,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通过“执法+专家”方式,开展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执法能力水平大幅提升。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13件存在轻微环境问题的案件不予处罚。

(六)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落实落细“123”工作法,落实好线上审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统筹联动等“1”套创新政策,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直达企业咨询服务“2”项机制,跟踪服务好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3”本重点项目台账,共同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对环境影响较轻的662个重点项目依法依规予以豁免环评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环评审批时限压减到原来的一半,重大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重点项目环评报送办结率达到100%。

(七)全力争取国家、自治区级荣誉

我市水污染防治典型经验做法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入选第二批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网站发布“致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公开信”、定期公开推荐优秀环评机构等做法,受到生态环境部表扬并在全国推广。获得中国地质学会“黄河大黑河流域水资源开发与环境效应创新基地”授牌。

二、存在问题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中央、自治区关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决策部署,对照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夏季臭氧污染频发。秸秆根茬、落叶露天焚烧“久治不佳”。水污染防治方面,再生水利用率还存在短板,部分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还不到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仍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地下水保护和修复任务艰巨,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不明显,水位下降问题仍旧突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存在短板。环保督察整改方面,一些整改难度较大、时间跨度较长、涉及领域较为复杂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发力推动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们将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力办好两件大事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孙绍骋书记“三个立起来”的指示要求和自治区“六个统筹”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做到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首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转型升级

全面落实“六个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完善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工作推进机制和办公室议事规则。健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法治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统筹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草地生态监测体系、林业生态监测体系、水土保持监测体系于一体,整合现有监测资源,构建全市统一的安全屏障监测体系。深化政府与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检察院等协作配合,统筹各种监督检查资源,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督查、一体化机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推进美丽首府建设。

(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申报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为抓手,助力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任务,开展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推动建立呼包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会商机制,实现呼包鄂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建成投用托清园区再生水长输管网工程。强化主要河流分段断面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组织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剩余210个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任务,科学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达标监管。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耕地周边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全面启动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下水管控治理试点,推动托克托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指导武川县完成4个优先管控污染地块详查及评估项目,启动3个优先监管地块详细调查工作。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遏制水位持续下降趋势。

四是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高质量推进25个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创建42个“无废细胞”。推进清水河县工业园区申报“无废园区”。 编制粉煤灰填沟造地地方标准,制定水土流失沟壑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粉煤灰改良盐碱地实施方案,推动粉煤灰改良盐碱地试点。筹建自治区级盐碱地改良与固废资源化协同技术创新中心。

(三)持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梳理问题、强化举措、健全机制、补齐短板,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巩固提升首府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二是打造环评审批升级版。进一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园区环评审批改革,抓好园区重点项目引进落地服务。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助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加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和帮扶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改。加大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力度,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执法监测能力互补调配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合作、协同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互保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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