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张伟)近年来,首府财政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解决黄河流域存在的沙患、水患、盐渍化、草原超载过牧、河湖湿地保护等六大生态问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支持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以防沙治沙为重点,推进实施系统治理。2021年以来,我市成功实施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段黄河重点生态区国土绿化”中央试点示范项目,截至2024年4月底,累计投入3.2亿元,项目总绿化面积达到45.44万亩。2023年,我市成功申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中央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5.64亿元,计划用三年时间解决全市现存的467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修复生态面积2767.62公顷。
加强流域内水生态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探索推进黄河干流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方案》,进一步健全夯实“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水质污染补偿机制。经过自治区考核,我市2022年和2023年均达到考核要求,共获得奖励资金636万元,将全部用于流域内重点河流水质改善提升项目。2023年以来,我市成功争取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8682万元,重点支持了玉泉区首创春华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项目、清水河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和林格尔县云谷新型产业园中水管网及泵站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统筹做好全市禁牧休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草畜平衡。围绕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及相关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做好资金保障,2023年,我市共投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785万元,用于支持武川县作为首府第一批“解决草原过牧试点县”建设,实行全年全域禁牧,并将禁牧休牧工作经费逐年足额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2022—2023年共投入9858万元,实施了黄河流域环哈素海(东侧、西侧)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工程。将湿地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市本级和各旗县区预算予以保障,逐步提高市本级预算安排规模,2024年共安排249万元,较上年增长45%。
支持地区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化。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带动效应,助力推进我市实施清水河县海棠果、和林格尔县沙棘、武川县中草药等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2023年,共争取自治区林业产业化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武川县4000亩中草药基地建设,有效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