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没房、没车、没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咋办?别急,这些都可以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账户、退休金等存款均可用于清偿赔偿债务。
近日,玉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分期扣划借款人阴某某的养老金共计105162元,圆满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了解,申请人骆某某与被执行人阴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阴某某应偿还原告骆某某借款105162元。判决生效后,阴某某并未履行。于是,骆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申请执行人骆某某和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阴某某系退休人员。在法官向阴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阴某某称,自己是退休人员,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无能力偿还骆某某的借款。执行干警前往社会保障中心调取被执行人的社保信息后,利用执行平台对阴某某的养老金账户进行冻结、扣划。每月扣除3000元直接归还申请人骆某某,剩余1000余元留给被执行人阴某某作为生活费,直至还完所有欠款。至此,案件得到了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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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下这些财产均可扣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住房公积金属前述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权利的范围。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公积金的提取作出了限制性前提条件,但在穷尽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征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可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公积金进行强制执行,不受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限制。
目前,法院查控系统与公积金系统、证券系统、保险行业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财付通、支付宝等多个系统进行了联网,将公积金、不动产、股票、财付通、支付宝、保险产品(分红理财型)均纳入查控范围,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将依法冻结、划拨或提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
此外,被执行人的退休金、公司股权、上市公司股票、基金份额、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金银首饰贵金属、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到期债权、游戏账号等网络平台中的虚拟财产以及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法院均可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