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王歧)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能职责,不断夯实全市“用才”资金保障。
2023年,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才工作总要求,市本级财政累计拨付人才专项经费9773.65万元。其中,重点拨付1518万元用于全市事业单位已引进的759名“双一流”人才的安置费补贴,4467.6万元用于兑现科技创新领域人才项目立项补贴及奖励政策,1800万元用于扶持农牧业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
2024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安排1106.8万元,保障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人才及科技工作;安排人才工作经费1亿元,用于兑现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截至目前,已争取内蒙古自治区年度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补助资金479.6万元。
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厚植“育才”优质土壤。2024年,首府财政共安排义务教育配套资金4.69亿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共安排普通高中公用经费2.14亿元,推动高中教育提质发展;共安排2.46亿元,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此外,安排5亿元,专项用于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的调整教育资源布局、改善办学条件、补充完善教育教学设施等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