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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被列为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本报讯(记者 云艳芳)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6市荣列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

据悉,根据《关于印发〈推进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各地自愿申报、省级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全国确定了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作为黄河流域典型缺水城市,2022年,呼和浩特市入选国家首批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今年,呼和浩特市被选为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以中心城区为试点范围,兼顾周边旗县主要园区再生水用水需求,大力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再生水利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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