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环城水带保护条例》,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