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近日,在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驻和林格尔新区巡回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23年8月25日,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某项目维修工程合同》一份,A公司承建B公司发包的工程进行屋面瓦维修。该工程依约完工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B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向A公司下发《项目工程结算书》,扣除已经支付的工程款565500元,剩余138030元工程款一直未予支付。原告A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B公司诉至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如果该案件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缓和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身处外地,不便前往法庭驻地参与线下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邀请特邀调解员开展线上诉前调解工作。经特邀调解员耐心纾解沟通,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巡回法庭出具裁定书,案件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