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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政府:

2024年8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呼和浩特把营商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完善政策强支撑,保障资源聚要素,聚合力量强服务,获得了较好的成绩。2023年,呼和浩特市获评“中国投资热点城市”称号,取得了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达到十年来最好水平的骄人成绩。市政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聚焦5方面持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定期调度、动态销号、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障招商项目落地,加快考核任务推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 “一网办”“一次办”“掌上办”业务,持续推动“就近办”需求,创新服务事项。四是完善法治保障,不断提升司法审判执行质效,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五是营造有序市场环境,强化金融保障支持力度,积极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会议指出,我市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金融中心,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重道远。一是政策存在不够稳定和配套性不强的问题。缺乏常态化会商工作机制、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机制、监督执法结果协同运用机制等创新联动机制。二是政务服务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充分。部分事项进驻和授权不充分,跨系统横向信息共享不畅。三是执法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存在影响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

会议建议:

(一)完善政策支持,确保惠企政策可持续

一是加强涉企政策统筹,细化操作规定。从全局着眼、从宏观思考、从长远入手,避免局部合理政策叠加后产生矛盾冲突造成负面效应,避免扩大解释、执行走偏,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二是促进全市大数据整合共享服务。依托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统一数据格式、数据接口,融合各行业各领域数据。三是持续推进产学研项目合作。收集企业技术需求、组织高校成果发布、开展要素对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科技创新政策红利,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提升市场活力,营造公平高效大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面落实,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等机制,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督办解决、反馈评价”全程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相关服务机制。三是提升执法效能。严格执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式,避免“以罚代管”,积极应用行政指导、教育和劝导等柔性手段,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破解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检查等矛盾问题。

(三)提优政务服务,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

一是整合联动有涉企服务职能的相关部门进驻“企业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全经营链条、全要素保障、全生命周期集中和集成服务,做到人进、事进、网进。‌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加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协同办理,主动发现办事堵点,打造部门联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破解在体制机制、数据共享、运营保障等方面堵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企业群众需求导向转变。鼓励国有担保公司和机构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提供担保服务支持地方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需求。

(四)强化政府诚信,引导企业经营严守法

一是完善政府诚信履约制度和政府失信惩戒制度。针对拖欠企业欠款的应制定相应的政策,规范操作流程。二是以政府诚信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形成良性循环。完善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强化信用约束激励,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扩大信用修复范围。

请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该审议意见,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要求,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两个月内(2024年11月25日前),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四个月内(2025年1月2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督办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督办责任人:马霄羽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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