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呼和浩特市武川国储库粮油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被核准在其生产的“武川莜面”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至此,呼和浩特市获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24家。其中,“武川土豆”9家、“和林格尔亚麻籽油”2家、“呼和浩特羊绒”1家、“赛罕南瓜”1家、“土城子大蒜”1家、“托县茴香”1家、“托县辣椒”1家、“武川莜面”8家。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代表了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历史、文化底蕴和广泛美誉,是产品高品质的重要体现。武川莜面,是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特产。2016年11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武川莜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20年9月,被纳入2020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作为地域特色产品重要标志,是地理标志产品的“身份证”,也是区域文化、形象的代表符号和传承载体,在传承传统文化、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明确,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企业的产品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将会放大其品牌效应,增强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地理标志工作作为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资源,鼓励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全市地理标志运用成效明显,地理标志用标率增长迅速,企业使用覆盖面快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