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体重管理门诊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要求自治区各三级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均要在2025年6月底前设置体重管理门诊,有条件的其他类别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可积极设置体重管理门诊,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重管理服务。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工作统筹和专业资源调配,固定诊疗场所,明晰标识,配备相对固定的儿科、全科、内分泌科、临床营养科、精神心理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等科室的医师在体重管理门诊出诊,并合理安排门诊批次,确保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诊疗服务。
同时,《通知》明确,体重管理门诊要坚持分类服务管理,为体重异常群众提供体重管理相关咨询评估、临床营养、运动康复、精神心理、中医药等专业指导和支持;要为肥胖症、营养代谢障碍患者提供专业医疗服务;要为合并并发症患者提供专科诊疗;要针对体重异常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提供个性化体重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