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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

“四维监管”守护美丽消费安全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为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自3月份起,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启动化妆品抽样工作。通过科学统筹、四点发力,截至目前,已完成303批次化妆品抽样任务,为后续检验及风险防控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监检结合”查风险。抽样过程中同步核查企业资质、购销渠道、储存条件等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发现异常情况1起。二是“靶向抽样”提效能。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抽样模式,聚焦网络销售等高风险环节,瞄准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紧盯祛斑美白类、染发类、祛痘类产品开展“体检式”抽样。涵盖线上31批次、重点场所90批次,重点品种171批次,有效提升抽样针对性。三是“五关严控”保质量。严把样品抽取、信息录入、签封核对、样品寄送、系统上传五道关口,确保抽样信息准确无误、样品及时寄送。四是“科学宣贯”助规范。大力践行“三个在一线”工作法,在开展抽样检查的同时,以“点对点”方式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涉及经营单位36家次,现场解答标签标识、进货查验等高频问题7个,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合规”转变。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将持续强化监督抽样效能,严守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助推全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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