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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自治区党委将集中表彰一批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4月7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调查,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12380-2-1

来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717房间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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