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2026年中考、高考在即,为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确保实现“平安中考”“平安高考”目标,4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致全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净化考试招生环境。
告知书明确,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中考、高考试题,不得违规发布、传播中考、高考真题原卷。不得在考点、学校周边等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告知书同时指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中考、高考喜报”“中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以及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不得宣传、炒作考试试题和录取结果等;不得传播不良导向、恶意曲解中考、高考政策。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中考、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