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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烹食鲨鱼被重罚一点儿也不冤

去年4月,金某某(网名提子)通过某平台以7700元的价格购得鲨鱼一条,之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并将烹食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迅速成为全网热搜。经鉴定,该鲨鱼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价值2.5万元。

近日,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这起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对当事人金某某处罚款12.5万元。据悉,案涉鲨鱼的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也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在网红经济越来越被人们关注,甚至成为投资者和网友争相追捧对象的背景下,大部分人都想成为“网红”。但在吸引流量博取关注、获取收益等因素刺激下,不排除一些人无视道德和法律,靠残忍、奇葩的“表演”来牟取关注,赚取打赏。网红直播烹食鲨鱼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被处以12.5万元罚款算得上巨额罚款,但一点儿也不冤,也可对其他“网红”有所警示。

该网红购买并烹饪鲨鱼的行为已构成了违法。作为一名想博取关注的网红,直播烹饪鲨鱼,说明其明知噬人鲨属于稀有物种,并非鸡鸭牛羊那样普通的动物,这足以证明其收购、烹饪噬人鲨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其处以巨额罚款是必要的。

网络平台也应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删除、屏蔽相关视频和“贩卖”渠道,让这种变态、扭曲、血腥的“网红”没有市场,保护野生动物不被畸形的网络审美所吞噬。

(据《北京青年报》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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