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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燃油耗尽“趴窝”路中央 交警及时处置排除两起隐患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王晓涛 富丽馨)在行车路上,车辆抛锚的事故并不少见。若没能及时妥善处置、提醒后方车辆,极易引发追尾事故,不仅会造成车辆损坏,严重时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近日,首府街头就连发两起车辆抛锚事故,所幸交警及时处置排除隐患。

3月17日11时10分,玉泉区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任磊、郝杰在公园南路南巷与建华街交叉口附近执勤时,发现远处一辆面包车停在马路中央多时不行驶。交警上前询问得知,该面包车因燃油耗尽导致熄火无法正常行驶。考虑此路段车流量较大,如果不尽快撤离故障车,将会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两位民警让驾驶人上车把握方向盘,任磊、郝杰则在车后奋力推行,最终将故障车推到了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带。而后,陪同其去加油站说明情况,购买到了燃油。

3月26日上午,玉泉区交管大队209中队辅警王晓涛、石树发、李翔在209国道色令板村附近发现一辆大巴车停在路上。由于驾驶人没有在车辆后方放置三脚架等具有提示性的标志,加之国道上车速较快,险些发生追尾事故。见状,三位辅警首先在事故车辆后方放置三脚架等反光标志,警示后方车辆避让,而后把抛锚大巴推离机动车道等待救援,保证道路畅通。

针对此情况,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法制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行车前,一定要检査车辆的安全性能,查看油量是否充足,确保行车安全。一旦车辆因缺油或故障抛锚在道路上,应立即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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