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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网上填报志愿6月20日至26日进行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杨志伟

6月18日,呼和浩特市四区教育局分别公布了2023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小升初招生工作相关事宜。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市四区小升初网上填报志愿6月20日至26日进行。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通过信息采集的小学应届结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志愿填报。选报志愿应实事求是,按要求选报,不按规定选报的,其志愿一律无效。网上志愿填报结束关网后,由家长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并交回就读小学。凡未在此期间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的学生,被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意愿。

此外,提醒小升初家长,这些时间点不能错过:

7月4日,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公开进行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现场会。现场会将聘请有关领导、公证人员、纪检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监督和公证。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结束后,在公开监督下,将录取结果刻录成光盘,之后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

7月7日至7月14日,统筹派位。凡第一次未被初中学校录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统筹派位至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参加统筹派位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统筹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开学前两周内,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把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按照赛罕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赛罕区民族实验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升学有新规定:凡具有赛罕区城区正居户籍截止2023年8月31日满3年(至少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在该校就读满3年的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截止后直接录取;超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计划,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升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赛罕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赛罕区民族实验学校有意愿选择其他初中学校就读的,可在电脑派位填报志愿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上报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方式升学。

新城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有意愿选择新城区其它初中学校就读的,按照属地原则,可向新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升学。

市四区均对落户时间和落户方式进行了严格和明确的说明,均要求前一年8月31日前落户且满足“两个一致”或“出生落户”的条件。此外,玉泉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零散生随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房落户,不含公寓和商用性质房产,法定监护人为户主且房户一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市四区均出台了“双胞胎(多胞胎)捆绑摇号”政策,即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双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双胞胎(多胞胎)被派位到不同的初中而导致的家长接送难问题。

赛罕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还特别增加了一条规定,即因被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这为兄弟姐妹在同一初中就读留下了政策空间,也符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教育主旨,值得提倡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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