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晨)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诚信建设工程的决策部署,日前,自治区人社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各项要求,重点安排部署开展六个诚信促进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促进行动。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诚信促进行动。建立人员诚信档案,建设事业单位诚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履职意识。
三是开展劳动用工领域诚信促进行动。聚焦劳动合同违约、拖欠工资等违法用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自觉守法。
四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申领诚信促进行动。集中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宣传和警示教育,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五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诚信评价促进行动。构建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过程监管为基础的信用奖惩机制,明确失信退出机制,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制度,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高质量发展。
六是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践诺诚信促进行动。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推动人社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确保做出的承诺兑现到位,提升人社部门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