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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房屋水管破裂导致大量水费出现,谁来买单?

主持人:李娟

近日,在玉泉区租房子做生意的刘先生遇到了一个难题。他租用的店铺由于管道老化,出现了跑水,及时维修后,刘先生收到了一张2000元的水费单。为此,刘先生与房东产生争议,一直在争论巨额的水费到底该由谁来支付。

“我们在租房的时候确实检查了房屋的水管,没有任何问题,双方确认后签订了协议。但在房屋租用半年左右,卫生间的水管突然破裂。由于事发时间在晚上,我们已闭店并不知情,第二天到店后才发现,便第一时间找人进行了维修。不久后,我收到了一张2000元的水费单,我认为这是房屋水管老化导致跑水而产生的水费,房东应该承担主要的费用,我承担其中一部分。但是多次与房东沟通后他拒绝支付水费,这该怎么办?”刘先生无奈地说。

带着刘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李文生律师,他表示,在租赁合同领域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出租人对出租物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因租赁物本身的瑕疵所导致的损失,通常应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给付或赔偿责任。倘若有证据证明损失的发生系承租方原因所致或因承租方过错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那么承租人也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水管断裂是承租人破坏所致,管道断裂的损失及责任应当由房东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与原合同法的规定相比较,民法典更加强调了有利于节约环境资源的绿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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