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达明)9月1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压降因超速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稳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从10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
据了解,本次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如下:
一、对驾驶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9段18套区间测速设备。分别为呼托路(X005县道)17公里、呼托路(X005县道)23公里、S105省道0公里、S105省道4公里、G110国道496公里+60米、G110国道497公里+900米、G110国道482公里+200米、G110国道490公里+800米、G110国道491公里+950米、G110国道495公里+700米、土左旗X038县道0公里+500米、土左旗X038县道10公里+900米、S31呼大高速3公里+270米、S31呼大高速58公里+290米、103省道35公里、103省道60公里、呼托路(X005县道)62公里+200米、呼托路(X005县道)35公里+850米处北台基村。
二、对驾驶机动车在二环快速路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8处16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别为北二环快速路与丁香北路交会处西150米处东向西、北二环快速路与丰州北路交会处东300米处西向东、北二环快速路与气象局西路交会处东250米处西向东、北二环快速路与气象局西路交会处东250米处东向西、东二环快速路与东站前街交会处北100米处北向南、东二环快速路与东站前街交会处南向北、南二环快速路与腾飞南路交会处西160米处东向西、南二环快速路与腾飞南路交会处西160米处西向东。
三、对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处1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为北垣街与财神庙街交叉口人行横道。
四、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处1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为新华大街第十四中学门前路段。
五、对驾驶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8处9套移动测速设备。分别为G209国道423公里—418公里(呼市至武川方向)、G110国道516公里—524公里、G209国道446公里—476公里、S103省道0公里—35公里 、G110国道470公里—495公里+700米、G110国道536公里—550公里(新110国道)、大青山街528公里+900米—545公里(旧110国道)、S103省道60公里—82公里、G512国道389公里—406公里 、X005县道63公里—70公里、G241国道0公里—62公里、金盛路0公里—9公里、X020县道52公里—64公里、G109国道580公里—593公里+580米、G209国道523公里+800米—540公里、S103省道84公里—86公里、S315省道26公里—27公里(清水河县经济开发园区)、S104省道78公里—92公里。
六、对驾驶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处1套固定测速设备,为G209国道480公里+300米(翔宇小区西门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