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达明)12月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了解到,为加强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和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2024年12月9日零时起禁止货运车辆在能源大街的103省道至大唐托电运煤专线路段、蒙能东路通行;2024年12月15日零时起对驶入能源大街103省道至大唐托电运煤专线路段、蒙能东路路段的货运车辆使用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抓拍上传。
货运车辆禁止经103省道与蒙能东路交会路口驶入蒙能东路前往大唐托电运煤专线,要严格按照指定路线驶入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即S103省道一银河大街一大唐托电运煤专线一能源大街。货运车辆由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驶出时,除按照驶入路线通行,还可以经能源大街、蒙能东路驶入S103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