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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任福荣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时强调,要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笔者认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学习教育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三个方面。

在学习教育制度改革方面,《决定》指出:“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和“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理论武装越彻底,理想信念就越坚定,思想就越敏锐,行动就越自觉。重视学习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出部署,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同时加强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把理论的深邃力量转化为实践的磅礴伟力。

在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增强现代化建设能力方面,呼和浩特市在落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基础上,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以“组织推荐+点名调训”的方式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年轻干部44人。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干部培训方式。

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决定》指出:“要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除了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思想道德觉悟以外,更要以完善的制度保障干部队伍的建设。在干部选拔任用、激励担当、轮换调整等过程中,必须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管用好用的制度作为保障。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呼和浩特市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推进年轻干部常态化配备机制,制定印发了《2024年全市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任务分解方案》,提拔重用“82后”处级年轻干部24名,集中选调定向选调生19名。全面推行分工“AB岗”、“短平快”实训、“真挂实挂”等,为14名年轻干部明确帮带责任人,接收5名金融系统年轻干部到呼和浩特市挂职。加强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机制,起草了《市属国有企业中层人员审核备案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持续改进优化干部考核工作机制,明确向评价单位提出细化制定考核指标评价细则“三个不得”要求。目前,对68家参与考核指标评价单位提出230条精简改进建议,削减压缩开会、发文等过程性评价条目350余条。

在组织建设制度改革方面,《决定》指出:“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要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在组织建设制度改革方面,呼和浩特市深化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是持续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六个一”工作机制,采取跨地区合作“定向摸排”、“党员找党员行动”分领域“重点摸排”、“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双找活动“兜底摸排”。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及时核实流动党员学习情况,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二是健全在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抓实在职党员常态化到社区报到服务,健全“群众点单、网格派单、党员接单”服务模式,落实“三进两认岗”职责。目前已建立起自治区、市、区三级包联体系,已将130家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纳入呼和浩特市包联体系。三是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扩大加盟企业、合作企业“两个覆盖”,持续深化“三问三建三引领”行动,引导新业态企业沿着业务链条推进党组织延伸。

呼和浩特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改革部署,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一定能蹄疾步稳,中国式现代化一定能阔步向前。

(作者系: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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