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8版:丰州滩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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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写观

■ 宋生贵

书写之于我,关系极简单,即读书与表达使然——身为中华大地上的读书之人,自然应该与之有缘相系,甚或伴之以终身。

我个人对书写的理解:文化是其母体,或曰是根性之所在,书写由此而生成,同时也成为文化的体现与表征。一部中国书写史告诉我们,古来大书法家无一不是大学问家。所以,我一直以来存有一个观点,即,若将中国历代有成就的文人移之当下,个个堪称底蕴深厚且个性鲜明的书法家。

这里姑且不论其在文化层面上的涵义,仅就学习者个体而言,我认为书写的意义至少有三:表达与交流(传播)之用,此第一义,是首要的,也是必要的;创造与审美之趣,以体现其艺术特质,此其二;涵养心性之意,即纯粹的精神修为,此其三。这三者若能自然融通,便是书写的好境界。这点浅见,抑或并无多少新意,但的确是本人真真切切体悟到的,而且我自己正是这样对待文字书写的。因此,我更看重心灵独悟与笔墨表达的内在意脉。

我虽然也相信书写有“法”——包括某些技艺上的讲究,但绝不认同任何对此夸大其词的说法;至于有人把“书法”说得玄之又玄,我只付之一笑。众人皆知,即便是那为“历代宝之”的书中神品《兰亭集序》,岂不也正是王義之与文朋诗友约聚兰亭,在酒香诗美情境中的畅意挥毫吗?称之为即兴所至、自然而成的显例,并无不恰。古人有言:“无法之法,乃为至法。”这是大境界。我虽自知不能及,但始终信奉之,相信“书道自然”,趣从中来;同时还相信“字如其人”,只要是自然而然地书写,便自有其个性所在——说到根本,性情是书写的灵魂,而惟通于此道者,方可自得妙趣,抵达至境。

我以为,就书写者自身而言,最为重要的,不是玩“法”,更不是炫“技”,而学养与文心才是根本,即,应当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与美学品格,同时,还须守护住一颗宁静的心。否则,若因过分倚重于“技”以致落于匠气十足的俗,那无疑是舍本而逐末。说到底,书写者的造诣离不开其胸中之气象!

关于文化修养与心灵的守护,我特别看重读书与写作——至少对我而言是很适合的,所以长期以来对此守持有恒。超越直接功利目的读书与写作,是走向智慧山峰的一种践行,在此过程中,既可以见识先贤经典之妙,又可以领悟天地万物之理。我的笔墨书写,也恰是于读书与写作中自然生成的。如,老子的《道德经》即是置于我案头的经典之一,守之有年;每得闲适,便展纸命笔,抄录一章;经日累月,笔随趣生,凡九九八十一章,完整抄录数遍,自觉亦属笔墨适意也。此外,还书写些别的,同样是属于随趣而为——因为自己原本就是一个以教书与治学为主业的教师,所以只是余暇游心,信手写来,自得其乐,全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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